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蒸汽发生器属于不属于特种设备--锅炉知识

蒸汽发生器是不是锅炉?

 2023-12-19 14:18 
【引文】前几天碰到这样的问题:某企业拆除了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,换装了3个规模为0.096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,这用不用环评?近几年也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,一些企业装备了好几个燃天然气的蒸汽发生器,虽然总容量超过1吨/小时,但很多人认为这是豁免类,不用环评,理由是这些根本就不是锅炉。
笔者查阅了一些资料,并请教标准方面的专家,形成如下观点与大家共享,欢迎拍砖。

一、什么是锅炉
锅炉的定义,来源于国标GB/T 2900.48-2008《电工名词术语 锅炉》,3.1.1 锅炉——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水或其他工质,以生产规定参数(温度,压力)和品质的蒸汽、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。

本来毫无疑义,但偏偏生态环境法律、标准和特种设备法律和目录却作出了不同的定义,让人们产生疑念。

二、特种设备名录中的锅炉
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二条,本法所称特种设备,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、压力容器(含气瓶)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。
注意,是指“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”,且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。
而《特种设备目录》(质检总局 2014年)则明确,锅炉,是指利用各种燃料、电或者其他能源,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,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,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压)的承压蒸汽锅炉;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压),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.1MW的承压热水锅炉;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.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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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表中规定的,其他都不是锅炉,当然,这是指属于“特种设备”的锅炉。北京奥林匹亚锅炉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燃气、燃油、电加热蒸汽发生器水容积小于30升,属于免检产品。欢迎广大用户采购。